部门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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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主要工作职责

1.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,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基本建设任务和其它工作任务。

2.负责组织编制校园建设规划、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、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,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教育部审批。

3.负责组织办理基建项目各项前期报建工作;负责为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;负责基建项目设计勘察管理、施工管理、竣工验收、质量缺陷责任期维修等工作,收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并配合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等工作。

4.负责搜集、整理完整的基建项目档案资料及移交前的保管利用,并按有关规定移交给学校档案馆。

5.坚持“功能合理、经济实用、美观大方、节能环保”的建设原则,着眼于项目的全寿命周期成本控制,合理控制投资,建设绿色环保和节约型校园校舍设施。

6.在学校主管修购专项项目部门的统一部署下,负责编制相关修购专项项目的申报资料并配合接受评审;完成学校赋予的修购专项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;根据学校安排,为学校其它维修改造等项目提供技术支持。

7.加强基建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基建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。加强政治思想工作,增加工作责任心,树立为学校教学、科研服务的宗旨。不断学习法律、法规和业务知识,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;加强反腐倡廉的教育,廉洁奉公。加强与校内外的沟通协调,创建和谐的工作氛围,加强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。

8.自觉接受各项监督,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。

9.完成学校赋予的其它任务。